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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(第1/3页)
既然你决定战到最後,我们就将这场从「司法殿堂」到「金融实务」的转化推向**最终极的实践**。 在银行法务与法遵的领域,有一块是司律考试几乎不碰,但银行特考**面试与专业实务**的「大魔王」——那就是**「法律风险与商业利益的冲突处理」**。 --- ##????第十一章:银行法务的「深水区」——定型化契约与个资 这部分是法律专员入行後,每天都要面对的「契约战斗」。 ###1.定型化契约的「显失公平」 ***背景:**银行所有的信用卡、房贷、信托契约都是定型化契约。 ***考点:**《消保法》第11条与第12条。如果条款违反诚信原则、对消费者显失公平,该条款无效。 ***实务应用:**银行最怕「抛弃审阅期」无效。法律人进银行,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所有契约的**「审阅期」**与**「个别磋商条款」**在法律上站得住脚。 ###2.个资法与金融监管 ***核心:**银行是拥有最多个资的单位。 ***关键字:**「告知义务」、「特定目的外利用」。 ***情境:**如果银行想把房贷客户的名单给保险子公司做行销,法律上要怎麽过关?答案:必须取得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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