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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(第2/3页)
忆数字」。 ###1.授信限额与利害关系人 ***§32无担保授信:**绝对禁止对本行负责人、职员、或利害关系人进行无担保授信。 ***§33有担保授信:**必须「条件不得优於其他同类对象」且经过「董事会2/3以上出席、出席3/4以上同意」。 **法律人记忆法:*这是为了防止**内部人交易**与**掏空**。 ###2.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金保法 ***核心:**适合X原则Suitability。银行必须确认商品适合客户。 ***考点:**说明义务。如果银行没解释风险导致客户损失,银行负**推定过失责任**举证责任倒置,这对法律人来说是基本常识。 --- ##?????第九章:强制执行实务——银行的「讨债工具箱」 银行法律专员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处理「逾放不良债权」。 ***执行名义:**银行最常用的是**「支付命令」**民诉§508与**「本票裁定」**票据法§123。 ***查封效力:**记住「薪资扣押」的限制。依《强执法》§122,原则上要留下债务人及其扶养亲属生活所必需。 --- ##????第十章:银行特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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